汕頭市生態環境局公示2024年省級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分配方案,下達資金8523萬元,共分為6類政策任務,安排31個項目。
汕頭市生態環境局2024年省級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分配方案
根據《關于填報2024年申請省級專項資金“二上”項目方案的通知》(詳見附件1),省分配至我市2024年省級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一下”控制數共計8523萬元,共分為6類政策任務,安排31個項目。具體分配方案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和省內外流域生態補償類補助資金6510萬元,擬安排項目7個,分別為:
(一)汕頭市金平區梅溪河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圍網升級改造及修繕工程擬分配資金110萬元;
(二)汕頭市南澳縣飲用水源保護規范化建設項目實施方案擬分配資金200萬元;
(三)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練江流域總口截污關鍵點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擬分配資金580萬元;
(四)汕頭市玉鑒湖城市水體水質保障技術支撐項目擬分配資金70萬元;
(五)汕頭市分散式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智慧監管項目擬分配資金550萬元;
(六)潮南區“源頭截污、雨污分流”管網補缺工程擬分配資金3900萬元;
(七)汕頭市澄海區入河排污口整治示范工程擬分配資金970萬元。
另根據省相關要求,提取不超過2%(即130萬元)作為專項資金工作經費,分別為:
(一)汕頭市2024年度省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庫建設項目擬分配資金80萬元;
(二)擬分配資金50萬元用于2024年度省級專項資金事中事后監管項目。
二、大氣污染防治與應對氣候變化類補助資金688萬元;
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類補助資金357萬元;
四、固體廢物與化學品污染防治類補助資金250萬元;
五、生態環境監測補助資金355萬元;
六、生態環境監管督查補助資金363萬元;
七、根據《廣東省省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從6個方向各提取不超過2%項目資金(共計168萬元)作為專項資金工作經費(包括事前項目庫建設經費、事中事后經費)。其中汕頭市2024年度省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庫建設項目擬分配資金80萬元,2024年度省級專項資金事中事后監管項目擬分配資金88萬元。
*具體詳情見鏈接:
https://www.shantou.gov.cn/epd/zwgk/tzgg/content/post_2291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