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印發《湖北長江高水平保護十大提質增效行動方案》,施行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動、城鎮污水系統治理行動等十大行動,持續推進長江高水平保護。
湖北長江高水平保護十大提質增效行動方案
1.總體要求
2.主要任務
(一)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動。加快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2024年底前完成95%的整治任務,驗收銷號比例達到80%以上。加快推進重點支流、重點湖泊水庫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級清單入河排污口整治和其他流域范圍內入河排污口排查。
(二)城鎮污水系統治理行動。全面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到70%以上,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規模占比達到90%以上,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縣級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90%;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達到95%以上。
(三)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行動。進一步補齊我省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短板,持續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船舶水污染物實現達標排放、依法處置,船舶水污染物轉運處置率達95%以上,基本完成全省600總噸及以上內河干散貨船和多用途船的改造工作,船舶靠港岸電使用量穩步提升,載運化學品船舶依法依規洗艙作業。
(四)森林和濕地生態保護修復行動。全面鞏固國土綠化和濕地保護修復攻堅提升行動成果,圍繞流域治理,高質量推進重點區域國土綠化和森林、濕地資源保護修復。到2025年,完成荒山綠化30萬畝,實施森林質量提升200萬畝,開展重要濕地生態修復1.5萬畝,晉升國家濕地公園1處,新增國家重要濕地1—2處,開展小微濕地試點建設20處,推進全省9616萬畝公益林和天然林資源嚴格保護和分級管理,持續推進打擊毀林毀草毀濕專項行動,推進林地和濕地綜合監測,實現重點區域功能更完備、結構更穩定、質效更顯著的森林、濕地生態系統。
(五)農藥化肥減量增效和養殖污染治理行動。強化農藥化肥減量和養殖污染治理,到2025年底,力爭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穩定在55%以上,水稻、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統防統治覆蓋率穩定在45%以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穩定在90%以上,水稻、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化肥利用率達到43%以上,化肥使用量(折純量)比2020年減少4%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穩定在98%以上。推進水產健康養殖,實施連片池塘尾水治理。
(六)重點湖庫及消落區綜合整治行動。在三峽水庫和丹江口水庫人口密集的城集鎮消落區,實施岸線綜合整治,確保岸坡穩定,改善消落區環境。推進試點湖泊綜合整治,嚴禁非法侵占湖泊水域岸線,確保湖泊面積不萎縮。開展洪湖、梁子湖、斧頭湖水質提升攻堅,持續改善湖泊水環境質量。
(七)礦山生態修復治理行動。促進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生態系統功能恢復改善,實現源頭保護與全過程修復治理,完成國家下達我省“十四五”期間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任務,持續加強生產礦山生態修復治理。2024-2025年累計完成全省歷史遺留礦山修復治理任務1981公頃,其中,2024年完成修復治理任務1295公頃,2025年完成修復治理任務686公頃。
(八)磷石膏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推進磷石膏源頭減量,加快磷石膏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強化磷石膏綜合利用技術攻關,建立健全磷石膏制品標準體系,按照“控制增量、消化存量、逐步平衡”的原則,推進磷石膏綜合利用,2025年,新產生的磷石膏全部實施無害化處理,全省磷石膏綜合利用率達到65%以上。強化磷石膏庫安全環境監管,推動磷石膏庫“一庫一策”治理。持續推進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完成關改搬轉剩余清單任務。
(九)健全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行動。圍繞持續改善流域生態環境質量,深入推進跨省和省內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不斷豐富流域生態補償內容,優化補償方式,完善補償標準,加快建立長江干流、漢江流域跨省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以及重點流域跨市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持續推動已建跨省和省內補償機制有效運行和逐步完善。